您的位置: 首 页 >> 成人教育 >> 教学新闻 >> 正文
    关于我院2018届春季毕业生电子照片拍摄时间安排的通知  

    关于我院2018届春季毕业生
    电子照片拍摄时间安排的通知
    各2015级业余、函授本科班:
    按教育部要求,2002年开始高等学历教育毕(结)业生的像片、身份证号码须同注册证书
    一同上网,像片的采集及数据处理工作委托新华通讯社所属的“中国图片社”承担,我省由新
    华通讯社所属的“中国图片社”承担,我省由新华社福建分社新闻信息中心承担此项工作。经
    协商,我院2015级业余、函授本科班电子照片拍摄时间定为2017年3月26日。
   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学〔2011〕24号文件,自2011年起,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
    业生照片的,不提供网上查询。请我院2015级业余、函授本科班同学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准时参
    加拍摄,具体安排如下:
    序号 参加拍摄班级 人数 拍摄时间
    1 2015社工H11(社会工作本科函授班) 13 8:30-8:35
    2 2015法学H11(法学本科函授班) 17 8:35-8:40
    3 2015小教H11(小学教育本科函授班) 72 8:40-9:00
    4 2015英语Y11(英语本科业余班) 29 9:00-9:10
    5 2015工商H11(工商管理本科函授班) 64 9:10-9:25
    6 2015音乐Y11(音乐学本科业余班) 19 9:25-9:30
    7 2015艺术Y11(艺术设计本科业余班) 16 9:30-9:35
    8 2015交通H11(交通运输函授班) 5 9:35-9:37
    9 2015会计Y11(会计本科夜大1班) 24 9:37-9:43
    10 2015土木H11(土木工程函授班) 35 9:43-9:50
    11 2015工程H11(工程管理本科函授班) 31 9:50-10:00
    12 2015金融H11(金融本科函授班) 20 10:00-10:05
    13 2015国贸H11(国贸本科函授班) 19 10:05-10:10
    14 2015市销H11(市场营销本科函授班) 23 10:10-10:15
    15 2015汉语H11(汉语言本科函授班) 26 10:15-10:20
    16 2015计科H11(计算机科学技术本科函授班) 10 10:20-10:25
    17 2015会计H11(会计学本科函授班) 88 10:25-11:00
    特别提示:
    1、根据福建采集站的通知精神,鉴于毕(结)业生图像采集过程和后期制作的实际情况,确
    定图像采集制作费标准为每人20元,任何单位不得向学生加价收费。各办班单位统一向学生
    收取,于3月20日前交到教学科,由教学科在图像拍摄结束时统一支付给福建采集站。
    2、请参加拍摄的同学按照拍摄时间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,由班长统一组织班级同学按照学
    号顺序有序进行拍摄,不喧哗不吵闹。切记不要插队,否则你照片里的信息将是别人的!!
    3、拍摄地点:厦门市集美区嘉庚路1号航海学院允恭楼(白楼)108室
                   
   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    2017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