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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我院2017届春季毕业生电子照片补拍摄的通知  

    我院2017届春季毕业生电子照片拍摄已于2016年3月27日结束,但仍有部份毕业生未参加拍摄,根据闽教学[2011]24号文件规定,自2011年起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业生照片的,不提供网上查询。经协商,电子照片补拍摄时间拟定于2016年12月10日下午4:00在我校诚毅学院(教学楼7号楼)进行,请需补拍摄的同学于12月9日之前务必与教学科李老师联系以便确定补拍摄名单,联系电话:6183423,不提前联系者不予拍摄,届时在7号楼楼下等候,由继教院老师带队拍摄。